4月29日,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2018年度鹤壁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估结果的通报》,中原银行鹤壁分行喜获鹤壁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A级单位”。
2018年,中原银行鹤壁分行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工作安排,分别从制度建设、检查整改、宣传培训、考核评价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提高了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该行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和学习,增强全员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掌握,有效提升了该行金融服务质量。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办法》《中原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中原银行鹤壁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强化对营业网点服务人员的检查和督导,完善了该行的服务管理与考核。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当地监管部门开展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为我市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中原银行鹤壁分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及总行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进一步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做深、做透,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鹤壁市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做出更大贡献。(雒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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